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第七章
地狱
692.人们对地狱就像对天堂一样,只有一种极其笼统的概念,这种概念如此模糊,几近于无。就好像那些从未走出过森林小屋的人在脑海中想象外面的世界,却对它的王国和国家一无所知,更不用说它的政府形式,尤其社会和人们在社会中的生活方式了。他们在知道这些事之前,对世界只能有最粗略的概念,几乎等于没有任何概念。人们对天堂和地狱的概念都是这种情形;而事实上,天堂和地狱包含太多奇事,数不胜数,无限超过任何星球所包含的。单单思想这一点就能看出它们何等数不胜数,即:正如没有哪两个人拥有同一个天堂,同样没有哪两个人拥有同一个地狱。然而,自创世以来所有曾活在世上的灵魂都去往这些地方,并聚集在一起。
3636.这是一个最普遍并包罗万象的真理,即:主是天堂的太阳,来世的一切光都来自这太阳;天使和灵人,或那些在来世的人,根本看不见来自世界之光的任何事物;而且来自其太阳的世界之光在天使看来,只是幽暗。从天堂的太阳,或主而来的,不仅有光,还有热;但这些是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。在天使眼里,这光显为光,但包含聪明和智慧在里面,因为它来自这太阳。这热被他们的感官感觉为热,但包含爱在里面,因为它来自这太阳。正因如此,爱也被称为属灵之热,同样构成人的生命之热;而聪明被称为属灵之光,同样构成人的生命之光。其它一切对应关系都源于这包罗万象的对应关系,因为每一个事物都关乎属于爱的良善和属于聪明的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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